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
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 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支持内容 支持对象: 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; 支持范围: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工业、建筑、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;符合支持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、动态管理制度; 奖励标准: 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/吨标准煤,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不低于60元/吨标准煤; 支持的项目内容: 主要为锅炉(窑炉)改造、余热余压利用、电机系统节能、能量系统优化、绿色照明改造、建筑节能改造等项目,且采用的技 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