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(青岛市发展改革委)、节能办:
为深入推进全省节能量交易工作,根据省经信委、省节能办《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量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鲁经信资字〔2013〕569号)要求,确定组织开展全省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量交易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切实提高对节能量交易重要性的认识
发挥市场机制作用,推行节能量交易,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,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,是全面深化改革,建立节能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。目前,我省节能工作已进入攻坚期,各市要适应节能工作新变化、新要求,创新工作思路, ...